方国伟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点击:644 录入时间:2023-11-25 编辑: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53号,2017年10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),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以及有关法律法规、本项目环评报告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,建设单位方国伟(个体户)于2022年9月25日组织召开方国伟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验收组经现场查验及充分讨论后,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,公众可通过来信、来电或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项目名称:方国伟石材加工项目
二、建设地点: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浮江寮村中河片区第一幢
三、建设单位:方国伟(个体户)
四、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
五、公示期限:2023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
六、联系方式:单位名称:方国伟(个体户)
通讯地址: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浮江寮村中河片区第一幢
联系人:方先生
联系电话:13729424286
方国伟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